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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紀 21 奇豐(國際)物業顧問就海外物業代理發牌詳細會談

世紀 21 奇豐(國際)物業顧問就海外物業代理發牌詳細會談

世紀 21 奇豐(國際)物業顧問行合伙人及執行董事Manci今日受邀出席香港電台第三台《Backchat》,分享對海外物業代理發牌及規管的看法。

 

今年18月間,消委會共接獲106宗有關銷售香港以外地方物業的投訴,比去年全年的 56 宗增加近九成。消委會建議,所有從事境外一手住宅物業的地產代理必須持有牌照。Manci表示同意消委會的建議,即在港銷售海外物業的營業員應和本地地產代理一樣受到監管,然而卻關注到現存的《地產代理條例》未必能涵蓋所有情況,因為海外物業銷售涉及許多不同國家的物業,而各國又各有不同法例。舉例消委會建議的7日冷靜期,澳洲當地的條例則只有3日冷靜期,在英國則完全沒有冷靜期規定。故很難在香港設立一套條例如監管所有海外物業銷售。她亦同意香港部分海外物業的廣告是有過分誤導,故如當局有一套廣告方面的守則讓地產代理遵重是好事。

 

至於在港銷售海外物業的營業員是否應該領牌,Manci原則上也是同意,但卻質疑在培訓和發牌上會有問題,始終不同國家有不同條例,沒有可能銷售不同國家的物業要領不同牌照。她只能設想會有一種「一般性的海外物業銷售牌照」,持牌照者要遵從例如廣告上的守則、物業資料認證上的守則,特別是售賣樓花的守則等。而獲取有關牌照需要考試,她亦覺得是可以接受的。最重要是,考試及牌照制度,可以讓海外物業銷售的從業員質素有所保證,不像目前般「係人都可以賣」。她們公司作為專業的代理,絕對歡迎這個建議。

 

雖然目前大多數買家不能前往海外視察物業,但Manci認為這不是投訴增多的主要原因,因為網上睇樓已經十分方便。好像她們公司就在英國當地有團隊,準買家有需要時可以與當地同事作視象會議,更了解物業的實際資訊。當然準買家因而會有很多問題會向代理詢問,故代理以何種心態去讓準買家決定是否購買才更關鍵。

更多詳細訪問內容,可以到港台網絡收聽:https://www.rthk.hk/radio/radio3/programme/backcha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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