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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買樓陷阱」:港英大不同

「買樓陷阱」:港英大不同

英國物業近年成為香港買家投資的首選地方。雖然英國與香港同樣行使基本法,但買樓程序及文化卻大有不同。買家若不了解當地的買賣流程,很容易墜入所謂的「買樓陷阱」。筆者總括了以下 3 點「港英大不同」給大家作參考:

Text: Manci Man

1) 訂金及付款
在香港買樓,買家需支付「細訂」5% 及簽署臨時買賣合約。

在英國當地買樓,買家一開始只需簽訂 Booking Form  (預留單位表格),然後買家律師便會準備正式的買賣合約。而預留單位的 Booking Fee (預留金) 為 2 千至 5 千英磅不等。進入正式的買賣流程後,買家便需付 Deposit (訂金或稱首期)。

一般樓花期物業的 Deposit 為 10-30 %,買家需額外留意,若發展商要求超過 30% 的 Deposit,買家需查詢代表律師,閣下所付的首期會否存放在發展商及發展商會否使用你的 Deposit 作建築資金。一般有信譽及大型發展商只要求 10-20% Deposit。

「買樓陷阱」:港英大不同

2) 收樓日期
香港樓花項目都有設立關鍵落成日期, 讓買家有時間做足預算收樓,發展商倘若延遲收樓必需有合理原因,否則買家將有機會獲得賠償。但以香港來說,發生延期及爛尾的項目比較少。

在英國並沒有確實日期,樓花項目只有 Estimated completion date (預期落成日),以季度做標準,如 2021 年第 3 季。而買賣合約中,只有 Long stop date (日落條款) 保障買家。Long stop date 的日期通常是預期落成日後的 12-18 個月。即是,如發展商延遲收樓但未過 Long stop date 的話,買家都將不獲任何賠償。而且,發生延期及爛尾的項目常有發生,所以買家需加緊留意。現時疫情導致英國多個樓花項目都有延期出現,如閣下想享有 Stamp Duty Saving Holiday 優惠的話,筆者還是建議購買現樓項目。

3) 代理經紀監管
在香港銷售物業的地產經紀必需領取牌照及受地產監管局監管。而發展商的樓書及宣傳物料都有條例限制。

反之,在港銷售英國物業的代理並不需持有任何牌照,亦不受香港地產監管局監管。最近更因 BNO 熱潮,坊間開了很多新公司進行代理及銷售英國物業。買家需留意及審查代理公司的背景及服務詳情。畢竟隔山買牛,萬一在購買過程遇上任何問題而代理公司不願意負責任或甚至倒閉,恐怕買家投訴無門。

英國物業的確是磚頭投資者的新寵,但始終隔了半個地球,也不在同一時區,管理也有相對難度。筆者還是建議買家在購買前,確切了解當地項目詳情,發展商背景及其代理公司的配套及規模再下決定。不要讓你的投資變成惡夢。

「買樓陷阱」:港英大不同

文慧詩 Manci Man

「2019 十大全港時尚專業女性」得主;熱血「 90 後」,修畢海外房地產碩士學位。不甘平凡安穩用力追夢,2018 年創立藝術蛋糕品牌 M Patisserie,打出名堂。隨著移民潮再次興起,重投海外房地產巿場,成為世紀 21 奇豐 (國際) 物業顧問行合伙人,聚焦英國及澳洲房產。同時,她亦是海外房產專欄作家及投資策略節目主持,分享投資置業心得,作多線發展。

資料來源: https://www.jessicahk.com/articles/ManciMan_Blog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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